时 间 |
工作内容 |
学生职责 |
10月26日 下午3:30 |
毕业论文动员 (洪楼公教楼108,青岛振声苑W202) |
|
10月28日 —11月3日 |
确定选题方向 |
查阅资料。并于11月3日前提交论文选题(电子版在网站或QQ群内下载填写)报给班长。 |
11月4日 —11月10日 |
导师分配 学院根据学生选题具体情况指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
届时到法学院网页查看具体分配名单。 |
11月11日 —12月8日 |
开题 报告 与导师联系进行开题,并将导师签字的开题报告于12月8日前交给班长收齐。 |
1、收集、完善论文资料,充实读书笔记 2、确定论文题目 3、构思论文内容 4、写出论文提纲 5、制定写作计划 6、提交开题报告 |
12月9日 —3月8日 |
毕业论文写作 与导师联系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在论文写作的中期阶段填写中期汇报表,并将导师签字的中期汇报表于2月28日前交给班长。 |
一、撰写初稿 1、根据导师同意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 2、2月15日前完成论文初稿,将初稿提交导师审阅并充分修改 3、填写毕业论文中期汇报表并提交导师签字 二、修改定稿 1、根据毕业论文规范和导师意见完成并提交毕业论文的正式文本 2、3月12日前完成定稿。 |
3月21-22日 (如有变更,以网上通知为准) |
毕业论文答辩 论文定稿。 导师同意答辩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导师签字的论文审查意见表及论文工作进程表。 论文打印稿(交稿后不得再修改)。 (论文定稿初步定于3月17-18日提交) |
1、提交论文审查意见表 2、提交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 3、提交毕业论文定稿 4、按答辩程序进行答辩 具体答辩事宜请于答辩前一周到法学院网站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