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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荔枝老师应邀参加法律语言高端论坛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3-10-28        阅读量:

        2013年法律语言高端论坛于10192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此次高端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法治文化中心和法律逻辑中心联合承办。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顾问江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吴久宏、最高人民检察院王松苗、知名法官宋鱼水、全国十佳公诉人金轶等7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法律语言高端论坛。 法学院田荔枝老师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

    江平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指出,我国立法采取大众性语言,法条起草不用之乎者也,即使这样,我们仍然要重视法律语言的规范化问题。“司法公正首先体现在法律文书上,司法文书不严肃或出现纰漏将影响司法公正,不能小视司法文书中语言的重要性。”

    国内知名法律语言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主任王洁教授在做大会发言时认为,“法律、语言、法律人,是一脉相承的融合体。”因为法律语言既是法律的载体,也是法律人权力的存在;法律语言既是法律人的办案工具,更是法律人法治思维和法律权力的体现;法律人的法治思维,始终以法律为依据,思路从法律文本开始,以法律的方法在法律运行实施的全过程中,法律人的法治思维又都流向法律文本。

    在此后的研讨会期间,专家学者们围绕“法律·语言·法律人”这一大会主题,分别对公诉人语言、法官语言、律师语言等展开了研讨,在公诉文书写作、法庭辩论、裁判文书、言辞证据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讨。研讨内容既涉及法学、哲学、语言学等理论研究,也涉及真实案例的分析、历史事实的探讨等实践性研究。

    田荔枝老师在会上做了《论侦查取证话语规则的建立》的报告,并主持第四时段的研讨,报告选取侦查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讯问话语,从规范取证行为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话语规范,旨在建立侦查取证话语规则,规范取证行为、避免侦查阶段错案的发生。

    此次法律语言高端论坛把司法实务界、法学和法律语言学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学者都聚齐在一起,共同探讨法律语言和司法实践的结合点,以此推动我国法律语言的学术研究,同时也促进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和完善,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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