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刑事法论坛第十一期“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分歧”在我院顺利举办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5-10-13 阅读量:
齐鲁刑事法论坛第十一期“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分歧”综述
10月12日晚7点,“齐鲁刑事法论坛第十一期”在逸夫法学楼316报告厅举办。论坛的主题是《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分歧---基于具体案例的分析》。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主讲,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王洪伟,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副教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艳芳,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助理教授、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啸天担任评议人。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长军主持了本次论坛,法学院冯俊伟博士、李本灿博士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江溯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为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德国马普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博士后,精通德语、日语、英语,对德日刑法理论、英美刑法理论均具有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习。本次论坛江溯从三个角度对“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分歧”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
首先,引用德国法学家罗克辛名言“德国刑法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是通过立法和学术,而且是通过司法判决向前推进的”阐明主题,指出实践中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问题;
其次,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论述分歧所在;宏观上,江溯指出犯罪论体系中四要件说的缺陷,以及从四要件说过渡到三阶层理论的必然趋势,并通过成俊彬诈骗案阐述这一观点;微观上,江溯分别从形式作为义务论与实质作为义务论的分歧、必然/偶然因果关系以及归因/归责的因果关系的分歧、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分歧、单一正犯体系和正犯·共犯区分体系的分歧这几方面阐述了从刑法总则到分则理论和实践的具体分歧所在,并以具体案例的方式对所述观点进行了论证;
最后,江溯提出了分析与展望;指出刑法理论的目的在于体系性的、逻辑性的解释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力图在所有类似案件的处理上保持一致性;而司法实践的任务则在于妥当的处理当下的案件,至于判决结论与其他类似案件或相关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一致,并不是司法实践特别关心的问题;同时江溯还从三方面提出了展望,一是法律教育训练法律适用方法和逻辑思维能力,二是刑法学者应当改变以往的研究方式,将指导性案例的研究纳入学术研究的范围之中,三是刑法学界应当加强与司法实务人员的交流。
在评议阶段,王洪伟指出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很多与理论的分歧,并提出法律实务人员主要是求同,而学者主要是求异。王洪伟还从具体办案操作者的角度阐述了对江溯观点的看法,两位学者在阐述中进行了互动和交流;侯艳芳提出了对比较刑法学和刑法条文具体适用这两方面研究的欣赏观点,并就江溯讲述中提到的关于四要件说和三阶层理论之争、不作为义务以及共犯理论,阐明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周啸天在评议中指出与江溯的观点不谋而合,对江溯的观点表示赞许与肯定;评议环节最后江溯对各位评议人的观点进行了回应。
在提问环节,江溯耐心的对在场师生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周长军最后做了简短而精彩的总结。整场论坛学术氛围浓厚,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张超君 图/王胜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