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姜作利教授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邀请参加了11月29-30日在澳门大学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做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合同自由原则应该受到合理限制----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视角”的学术报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联合国体系中唯一关于国际贸易法的立法和司法机构,其宗旨是统一与和谐国际贸易法,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改善各国人民的福祉。由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统一国际贸易法中遇到了诸如全球化和发展中国家发展等的挑战,本次会议旨在邀请各国学者集思广益,探讨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以加快国际贸易法统一的步伐。本次会议受到了澳门政府和澳门大学及香港政府和大学的重视,指派了多名官员和学者参会和致辞。来自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典、津巴布韦、莫三比克、澳大利亚、日本、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者近150人参加了会议。我院姜作利教授多年致力于国际贸易法的统一与发展中国家问题的研究,利用一切机会为维护发展中国的利益而奔走呼吁,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因此,姜教授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建立了长期的学术交流关系,曾多次应邀参加学术会议。姜作利教授作为本次会议中国大陆唯一受邀的学者,在演讲中剖析了联合体在统一国际贸易法中遇到诸多挑战的根本原因,指出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合同自由原则是发达国家和西方文化的产物,存在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漠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致命缺陷,有悖于实质正义原则。姜教授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享受特殊差别待遇具有足够的法理正当性,并呼吁联合国在统一与和谐国际贸易法中,尽快纳入国际环境保护国际公约中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切实为维护发展中国的利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姜教授的演讲引起了与会学者的较大反响,博得了联合国官员和与会学者的重视,引发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