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于8月13日—14日在辽宁沈阳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会员部主任张所菲等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院所、司法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共计24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过去几年所取得的成就和所做出的贡献,并对新形势下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二要勇于担当时代挑战,积极回应法治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要着力加强刑事诉讼法的学科体系建设,不断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任务。四要明确研究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化、智库化、国际化建设。
开幕式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分别作了题为“发挥建设作用,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阶段任务”、“侦查监督的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的大会专题报告。与会代表分成五个小组,围绕会议主题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要义和要求、庭审实质化与庭审方式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与实体设计、刑事速裁程序的立法问题和统一证据标准研究等分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会议期间,隆重召开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到会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在会员代表大会之后,召开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到场理事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根据选举结果,我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