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午12点,法学院首次学术午餐活动在逸夫法学楼一楼会议室举行。此次学术午餐的主讲人为我院副院长姜峰副教授、马得华博士。参与本次学术午餐活动的还有我院院长沈伟教授、副院长王丽萍教授、崔立红教授、李长勇副教授、刘宏渭副教授、董翠香副教授、江照信副教授、满洪杰副教授、马建红副教授、丁杰副教授、郑智航副教授、潘林博士、张帆博士、李洁博士、向力博士、宿营博士、刘俊霞博士等多位老师。
学术午餐活动第一部分,姜峰以“央地关系视角下的司法改革”为题作了学术报告。姜峰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及其后果出发举例分析,认为大量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显示的公共治理危机既是地方人大制度运转不良的结果,也源于央地关系失衡对地方政府形成了逆向激励,因此,司法改革便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他认为此次司法改革的目的在于击碎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硬壳,以诉讼方式将涌入上方渠道的社会矛盾解决重新地方化。同时,姜峰指出此次司法改革,对司法功能的过度期待可能会加重法院本已沉重的案件压力和功能负荷,并可能对司法的独立、专业和稳定的品质构成新的挑战。总的来说,姜峰对此次司法改革的看法是动力强劲,但后果堪忧,长远看来反而不利于既定改革目标的实现。
学术午餐活动第二部分,马得华以“反多数难题在中国:法院有权审查地方性法规吗?——以地方立法权下放和司法权上收为背景”为题作了学术报告。马得华首先从《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角度提出了目前在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的关系、法院的审查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介绍了1998年惠宝公司诉酒泉地区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齐玉苓案、李慧娟案等全国比较典型的地方法院审查地方性法规的案例。同时,马得华对目前司法审查中存在的地方法院两难困境、地方立法权下放增大抵触法律风险、司法权上收增加法院审查的正当性等问题予以了分析。
最后,满洪杰、向力、宿营、郑智航、王丽萍等老师分别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出发,就央地关系、司法改革、法院的司法审查等问题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交流讨论。整场活动学术氛围浓厚,在场师生受益良多。首次精彩的学术午餐活动在全体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罗俊艺 图/王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