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我院满洪杰副教授在青岛校区作了题为“民法的世界”的学术报告。
报告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民法。讲座伊始,满洪杰副教授从民法的起源出发向同学们讲述了习惯和成文法。所谓习惯便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交易中形成的经常性做法。而有关成文法则讲述了其诞生标志《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国家立法的纪念碑,也是最早的罗马法文献。因为罗马法条文明晰,具体,轻罪重罚以及量刑,判罚皆有法律依据,所以是世界上最早的最先进的法律体系,其不仅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且对世界法律的影响巨大。满洪杰副教授从近代民法与现代民法的角度讲述了中世纪的法,教会法,日耳曼法,以及罗马法的复兴,谈到了大学的发展与共同法的出现和城市商业的繁荣与商事规则的产生。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比较中,强调了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主要始于德国,属于大陆体系。并且大陆法系与罗马法系在精神上一脉相承。其次讲述了民法的构造,其中包括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重点阐述了财产关系中包括的所有权,债权,侵权责任;人身关系中包括的亲属和继承。再其次讲述了民法的新发展,其中包括自然人格的变迁,法人的出现与发展,主客二分挑战中的出生,死亡,胚胎主体地位及克隆,新型权利的产生与发展和宪法权利与民法权力的互动。最后讲述了民法的世界观。主要讲了主客二分法,作为权利享有者的主体和作为权利义务成熟人的客体,以及传统民法对于财产交易的关注和现代民法对人格的保护。并且强调了财产关系为民法的核心,它在民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报告结束时满洪杰教授向同学们发出寄语,希望同学们通过学习民法能培养对民法的兴趣。知道民法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明白民法长远的历史也使其更具有实用价值。并真切希望同学们在四年的学习中能够有所收获,喜欢上民法。最后本场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刘欣 图/豪日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