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19点-21点,烟台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平华教授在菲律宾环球360官网青岛校区振声苑举办的“博士研究生高端学术论坛”上作了题为《行为立法与人格权的独立成编》的学术报告。报告由菲律宾环球360官网迟德强副教授主持。
张平华教授指出,人格权草案是民法典分编草案最显著的创新,但是人格权独立成编还没有最终尘埃落定,尚存在很多争论和反对意见,其中有两个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要不要独立成编的问题,二是如何独立成编的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张平华教授首先分析了权利本位、行为本位、责任本位三个本位概念,然后从人格权的立法难题及坚持行为本位立法的必要性、人格法律行为、人格权行使行为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述。最后张平华教授认为,行为本位克服了权利本位的不足,这是人格权立法的必经之路;人格法律行为、人格权行使行为组合起来全面揭示了人格自由、拓展了人格权的立法空间;未来民法典人格权编还应该明确规定人格权行使行为。
论坛的最后由迟德强副教授进行了简单评议,并感谢张平华教授为我院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论坛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在这次论坛中获益颇丰,本场学术论坛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主讲人简介:
张平华,“民法”国家级精品课、“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要成员,烟台大学优势学科(民商法学)学科带头人、烟台大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山东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法治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平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奥地利)、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理事、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文/张玲妹 图/袁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