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系列学术活动之“民法的学习方法及案例分析的路径”讲座在振声苑举行,法学院刘宏渭和满洪杰两位老师为本次学术活动的主讲人。
针对大家在民法学习和应用上存在的思路困惑,满洪杰老师提出了以请求权为基础的学习方法,即分析案件时以请求权基础作为出发点的方法体系。这种分析方法基于的理论是:民事案件的核心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每个诉讼请求都具有其权利基础,而法律事实成立与否决定着权利是否存在以及能否得以实现。因此,以请求权为基础分析个案有利于避免在认定法律事实方面的遗漏,也有利于正确适用法律,得出完整全面、清晰简明的案件结论。
为了使大家进一步理解这一分析方法的内涵,满洪杰教授重点讲述了请求权的分类和分析顺序。请求权种类繁多,在分析案件时应依次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以下请求权:相对权请求权,如基于合同的原合同请求权、违约责任请求权等;无因管理请求权;绝对权请求权,如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请求权等。此外,不当得利请求权可以作为利益得损不平衡时的最后救济手段。
刘宏渭老师主要讲述了民法理论学习方法。民法的学习要重点掌握“法律关系”,包括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即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关系等。应该做到从法律关系入手分析每一个个案,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再运用上述的以请求权为基础的分析方法。此外,刘宏渭副教授还提醒大家一定要擅于归纳总结。
在互动环节,针对体系思维和具体概念何者更为重要这一问题,刘宏渭老师表示体系思维是基础,是每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都应具备的,而概念也应该准确的理解和应用。
本次讲座对同学们今后的民法学习将大有裨益,当然,民法的丰富内涵也需要我们用一生去不断的感悟。
文/关帅聪
图/隋英英
审核/满洪杰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