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6日,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青年论坛于华岗苑北楼301室成功举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教授以“系统论宪法学视野下的基本权利功能”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张帆副教授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泮伟江教授从系统论代表者卢曼的学术思想出发,从四个部分展开讲述。首先,泮伟江教授从《作为制度的基本权利》到托伊布纳的系统论宪法学,再到1984年时卢曼较为成熟地以“子系统”、“普遍化问题”等概念为中心建构并以发展系统论宪法学为线索,梳理了系统论宪法学的基本思想和代表性著作,并介绍了国内外系统论宪法学的研究状况。他认为从系统论宪法学的视野下理解基本权利的功能,要将基本权利同“预期”和“功能”这两个关键概念结合起来,而这需要对系统论背景下的基本概念有准确理解。
其次,泮伟江教授对系统论的基本概念作了解读。泮伟江教授以“制度”、“普遍化”、作为媒介的“语言”、“功能分化社会”以及社会学意义上的“功能”为关键词,细致讲解了卢曼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泮伟江教授引用卢曼的理论,认为在功能分化社会,人会分化为不同的角色,以角色的扮演为预期形成提供了基础。随着功能分化,系统分出,角色日益复杂,个体需要在不同的角色之间做切换,从而带来了个体的自我同一性问题。
再次,泮伟江教授就《作为制度的基本权利》一书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脉络提出了自己的理解。他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是否需要吸收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的争议出发,就基本权利解释的传统进路、国家理论问题和政治系统在系统论理论下的理解和思辨做了报告。他认为,功能分化对预期的影响并不仅仅涉及明确表达的意义,同时也涉及非明确表达,但会在行动中呈现出来其意义。从系统分化的视野看,基本权利的功能之一在于划定政治和经济、法律、教育、宗教等社会子系统之间的界限。
最后,泮伟江教授以基本权利中的尊严和自由条款为例对系统论视野下基本权利的功能及系统层次下个体及其自我同一性的表现等角度讲述了功能分化与社会的个体化问题。他认为,个人能够自由地表达自身,进入或者退出某个现代功能子系统所关联的角色,这是现代功能分化的一个基础性条件。
主持人李忠夏教授对泮伟江教授的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讲座内容的丰富性和思想的深邃性,就讲座中提到的基本权利的社会意义、系统论宪法学意义下基本权利保障的社会意义以及当前中国功能分化、社会转型条件下研究系统论宪法学对于基本权利保障等重大理论问题的解释力问题,李忠夏教授从法律的社会功能在于稳定规范化预期的维度做了精彩回应,并提出了新的思考。
泮伟江,浙江仙居人。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协/北航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国别和区域中心“德国研究中心”(北航)执行主任,《北航法学》编委会联合主编。在《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清华法学》、《中国司法》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并翻译出版多本译著。
文编/杨洋
审核/李忠夏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