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9日,第五届齐鲁青年论坛人工智能与权利保护分论坛于线上成功举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师宋保振老师以“法律解释基本问题”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讲座由法学院郑智航教授主持,法学院马得华副教授及助理研究员傅爱竹老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宋保振老师先从法律解释的作用与地位和法律解释的问题与质疑这一对矛盾谈起,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法律研究的重点从法律的制定转向了法律的适用,并结合《民法典》出台的背景强调了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后,宋保振老师围绕“为什么要解释法律”及“怎样进行法律解释”两个问题展开了后续的探讨。关于“为什么要解释法律”,宋保振老师梳理了法律解释的历史进程,讲述了法律解释从最初技术层面的解释到后续与哲学的融合,再到现阶段的回应司法,与部门法深入结合。宋保振老师通过列举“诽韩案”和“张继伟和金鑫危险驾驶罪”两个案例,提出现阶段的法律解释不再是一个制度性的内容,其更多地存在于司法适用中,并且处理的是司法适用过程中裁判的适当性与妥当性问题。
就“怎样进行法律解释”这一问题,宋保振老师从制度和方法两个层面指出,我国法律解释的困境在于对制度概念的混淆以及解释方法冲突两个方面。宋保振老师认为中国法律解释体系是由制度和方法共同构成的,并且当前的讨论重点集中在方法语境即司法适用语境。立法解释仍然是一种拟制的立法,属于抽象的解释,具有同立法相同的效力;实践中的法官解释,才是连通立法与司法之间的解释。在此,宋保振老师通过分析“张继伟和金鑫危险驾驶罪”案所蕴含的三个方面的法律解释内容,指出理论上的解释位序不应当拘泥于严格的解释位序理论,而更应该考虑实践层面,将理论与部门法相结合。
宋保振老师指出当前正迎来很好的法律解释机遇期,我国当下的法律体系更加强调规则之治,法律解释便是补充法律中规则和逻辑的欠缺,使其可以更好地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与谈环节,马得华副教授对宋保振老师的报告做出了高度评价,并就法律解释的重要性进行延伸性的探讨,同时与宋保振老师就法律解释后的妥当性展开讨论。傅爱竹老师强调了法律解释原理的重要性,结合自身的经历,对法律解释的概念混淆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最后,郑智航教授向宋保振老师发出诚挚邀请,期待宋保振老师时常回母校交流学术,向学弟学妹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感受。
宋保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师。
文/李晓慧
图/徐豪
审核/郑智航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