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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溯副教授讲述德国刑事合规的基本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8        阅读量:

2020年11月7日晚,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刑事合规名家论坛第二期于线上成功举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围绕“德国刑事合规的基本问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讲座由法学院李本灿副教授主持,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黄礼登副教授以及南京大学法学院徐凌波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江溯副教授主要从刑事合规兴起的背景、功能、具体内涵、实体问题以及程序问题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探讨。对于德国刑事合规兴起的背景,江溯副教授认为其最早源于上世纪70年代证券行业的合规行为,但引发学界广泛讨论则是始于德国西门子商业贿赂案件。接着,江溯副教授从预防、调查与制裁三方面具体阐释了德国刑事合规的核心功能。谈到刑事合规的具体内涵,江溯副教授指出,德国学界对此并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可以结合企业与国家在刑事合规中的直接动因、刑事合规的渊源以及对象三个层面进行概括归纳,并强调行业内“best practice”在公司合规计划制定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就刑事合规中的实体问题,江溯副教授认为,德国学界讨论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合规专员,公司外部的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家,并进一步对承担责任的法律基础与责任范围加以区分。随后,江溯副教授就刑事合规中公司的内部调查与司法机关的刑事调查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引出了一个为德国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即就内部调查获取的证据并不能当然作为之后刑事诉讼中对员工的不利证据。



与谈环节中,黄礼登副教授对追究管理人员刑事责任所适用的组织支配间接正犯理论进行了延伸性探讨。徐凌波副教授结合德国具体实践案例,分析了通过共犯模型回溯追责的难度。

最后,李本灿副教授总结道,通过刑事合规既可以预防或减免单位的刑事责任,亦可以作为个人责任的连接点,应当将二者统一起来。此外,李本灿副教授还就目前德国社团制裁法草案的修改进行了简要介绍,使同学们对德国刑事合规基本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

 

主讲人简介:江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法评论》主编、中德刑法学联合会中方秘书、德国维尔茨堡大学、奥格斯堡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务,先后出版《犯罪参与体系研究:以单一正犯体系为视角》《美国刑法》《刑事政策学》《犯罪实行行为论》《刑法的基本概念》《共犯理论的研究》等专著、译著多部,在《清华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等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




文/刘晶

图/刘清华

  审核/李本灿

编辑/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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