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孙新强教授在逸夫法学楼401教室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版权法的现代化:再生还是死亡”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郑智航老师主持。
孙新强教授首先解读了报告题目——版权法现代化了,版权是获得了重生还是死亡?其次,孙新强教授解释了“版权”与“著作权”两个名词的异同,版权Copyright应翻译为复制权,属于英美法概念;著作权Author’s Right应翻译为作者权利,属于大陆法系概念,我国沿用了日本的错误译本,导致这两个名词现已混用。然后,孙新强教授从版权法产现代化的背景入手,认为从印刷术到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版权法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美国1995年的《白皮书》是版权法现代化的先锋。之后,孙新强教授比较了传统版权法与现代版权法的差异,总结出现代版权法涉及的当事方数量众多,扩展了“侵权”的涵盖范围,由于加密技术的出现使合理使用制度名存实亡,同时也令作品享有了无限的保护期限从而无法直接进入公有领域。孙新强教授还出示了一系列美国DMCA的司法实践,分析其如此声名狼藉的原因在于其财产权高于人权的立法理念令人生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孙新强教授分析了我国现行《版权法》存在的众多问题并做出了修改方案,提出在版权法的修订中应审慎权衡各方利益,既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又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孙新强教授的激情演说获得了同学们的高度共鸣,在互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百度文库案”等焦点问题与孙新强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令同学们获益匪浅。本次活动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夏 方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