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日本山梨大学石塚迅准教授在法学院教学楼一楼会议室进行了一场题为“司法实践中的日本宪法”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牟宪魁教授主持,副院长姜峰副教授对报告做了精彩评议。
本次报告主要围绕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制度展开。石塚迅准教授首先提出近期日本最高法院做出的两个违宪审查判决,皆是以违反《日本国宪法》第14条全体国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由提出。一个是关于非婚生子女遗产继承的差别待遇问题。另一个是国会议员的选举问题。接下来,石塚迅准教授对《日本国宪法》的一些关于司法的内容做了简要说明。并认为该宪法实际上是采用外观立宪主义。然后,石塚迅准教授着重就司法权的独立做了详细讲解,认为法官不受其他干涉,独立行使裁判权。日本大多学者认为应采用美国型违宪审查制度。宪法规定上存在对司法权的界限,如国会议员资格争议审理、弹劾法庭等。同样在运行中,法院不能判断的情况有很多,如自卫队,美日条约和难民问题等。综上看来,日本主要采取的是司法消极主义,即消极判断违宪,因为大多数人认为,一旦做出违宪判断,容易造成政治局面混乱。报告结束后,同学们就日本违宪构成的两个条件、外观立宪主义与司法消极主义的矛盾进行了提问,石塚迅准教授也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答。最后,姜峰副教授对报告做了精彩的评议并就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也使大家受益匪浅。
此次报告成功的促进了中日学术界在宪法领域的交流和学习,加深了双方在学术和教学上的的进一步合作,报告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作者:文/张洁 图/李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