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切实做好参保学生医疗费报销工作,校医院进行了工作模式改进,增加了报销时间。具体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1、设立固定报销点。在校医院中心校区,每周的周一、二报销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所有校区学生均可前来报销,学生随来随报,避免大量排队。
2、延伸服务。每周四、五分别去校医院兴隆山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软件园校区现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为学生就近报销提供方便。具体安排见附表:
时间
| 中心校区
| 兴隆山校区
| 千佛山校区
| 趵突泉校区
| 软件园校区
|
3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11日、18日)
| 第三周周五(25日)
| 第四周周五(4月1日)
| 第三周周四上午(24日上午)
|
4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8日、15日)
| 第三周周五(22日)
| 第四周周五(29日)
| 第三周周四上午(21日上午)
|
5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6日、13日)
| 第三周周五(20日)
| 第四周周五(27日)
| 第三周周四上午(19日上午)
|
6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3日、10日)
| 第三周周五(17日)
| 第四周周五(24日)
| 第三周周四上午(16日上午)
|
注:报销时间上午8:30w3Hnkw3Hnk11.30下午1:30w3Hnkw3Hnk4:30
二、报销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发生费用时间:2009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注意:2009年9月1日w3Hnkw3Hnk2010年8月31日之间的门诊医疗费用,请在本学期内报销完毕,下学期无法报销此时间段内的费用。
四、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2、发票3、校园卡4、医保卡或身份证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6987查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六、毕业生持有学院同意提前离校的相关证明,可办理现金结算,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二在中心校区办理,即3月29日,4月26日,5月31日,6月28日。
七、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委托班长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刚开始报销学生人数会较多,请同学们斟酌自己的时间,尽量不要扎堆办理。
八、中心校区收取学生住院及意外伤害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周一、二、三。
校医院
2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