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函授全体同学:
现将期末考试及办理毕业手续等要求通知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来我院进行考试,同时办理有关毕业的各项手续。凡由于自身原因耽误考试、没有办理毕业手续、以至于不能按期毕业的,我院概不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报到时间:2007年11月9日上午8:30―11:00
报到地点: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214室)
2、考试时间:2006年11月9日下午―11月10日
具体考试安排报到时公布。
毕业论文未上交的,请于本次面授时重新提交一份。
3、尚未交《毕业生登记表》,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的学员,请于本次报到时上交,否则不能按期毕业。
4、尚未交学费的同学,务必于本次报到时交上,否则不能按期毕业。
5、尚未照毕业照片、上交专科毕业证的同学,请及时于88375619联系。
6、为方便同学以后联系,我们将准备制作毕业生通讯录,同时每人交制作费 20 元。
第五学期成绩
学号 |
行政法 |
国际私法 |
物权法 |
160528120009 |
82 |
68 |
62 |
160528120021 |
80 |
69 |
76 |
160528120027 |
0 |
0 |
0 |
160528120035 |
78 |
60 |
78 |
16052812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