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源于实践,于实践中丰富发展。为培育一流法治人才,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增进同学们对法律实务部门的认知,学院拟开展“法律近距离——实务部门实习计划”系列活动。以下是山东琴岛律所事务所实习活动的预告。
一、实习时间
到岗时间不晚于1月11日,单位希望尽早到岗
二、实习对象
法学院全体在读同学
三、实习单位
山东琴岛律所事务所
四、活动报名
本期拟3个名额。填写简历,12月28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实习计划第六期+姓名”命名。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活动最终名单将按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意见确定。
五、实习认证
本次实习将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可以纳入19级、20级硕士毕业培养方案专业实践时长统计,毕业时可以在《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专业型)》(附件一)或《社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学术型)》(附件二)中体现。
六、注意事项
参与同学需注意以下事项:
1.单位要求需通过法考。
2.实习单位不提供住宿,每天提供100元薪酬。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在征得父母家人的同意后确定是否参加。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体现山大学子的优良风采。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出现个人权益受损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反映。
4.为确保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请参与同学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建议购买安全保险。
如有问题请联系:
曲同学 18660220615
法学院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2020.12.25
附件一: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专业型)
附件二:社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学术型)
文源/法学院职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