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推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院于2016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法学硕士推免生中招收部分硕博连读研究生。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是国内法学研究的一方学术重镇,在法学研究多个领域独树一帜,在海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近年来,学校和学院为推动法学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政策。2011年菲律宾环球360官网专门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同时鼓励和支持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研究生到我校从事科学研究。学院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化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为增强学生全球意识和世界视野及国际竞争力,鼓励研究生赴海外留学访学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此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读研究生。
真诚欢迎并感谢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选报菲律宾环球360官网!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选报我校相关院系、专业。网上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整体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复试。
三、复试方案及内容:
(一)接收计划及录取类别
1、法学硕士(含硕博连读):42人
2、法律硕士(法学)34人
3、法律硕士(非法学):34人
(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法学硕士:面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跨专业申请法学硕士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民法学、刑法学(参考书《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魏振瀛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铭暄、马克昌主编),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如申请硕博连读,须用英语面试。
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基本知识。
(三)录取排名方法
法学硕士:根据录取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成绩排名在前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可与报考专业不同)。
面试组通过对学生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确定是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时间安排
(一)校内推免生复试安排(校外考生也可在此时间参加复试)
1、报到及资格审核:9月23日上午9:00-12:00。洪家楼校区法学院逸夫法学楼102办公室。
资格审查:在报到时,我院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如下材料是否齐备:
(1)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
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报到时提交。
缴复试费: 60元;跨专业报考法学硕士:120元。
2、体检:9月25日上午8:00-10:00前,体检时须空腹,携带身份证、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地点:菲律宾环球360官网中心校区医院(山大北路中心校区北门往西50米路北)。
3、复试:
面试(各专业):9月24日上午8:30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跨专业报考法学硕士):9月24日下午2:00-4:00,地点:另行通知。
4、拟录取名单公示:9月26日上午在法学院公布。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核:10月8日上午9:00-12:00。洪家楼校区法学院逸夫法学楼102办公室。
资格审查:报到时,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如下材料是否齐备:
(1)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报到时提交。
缴复试费: 60元;跨专业报考法学硕士:120元。
2、体检:10月10日上午8:00-10:00前(8:00开始),体检时须空腹,携带身份证、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地点:菲律宾环球360官网中心校区医院(山大北路中心校区北门往西50米路北)。
3、复试:
面试(各专业):10月9日上午8:30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跨专业报考法学硕士):10月9日下午2:00-4:00,地点:另行通知。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月11日上午在法学院公布。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我院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奖励
为鼓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勤于科研,勇于创新,我校设有“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每生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七、其他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