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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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我的班级我的家”2023年第2期(总第4期)班级品牌活动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提升班级活力,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学院拟开展“我的班级我的家”2023年第2期(总第4期)班级品牌活动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院各本科班级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全员参与;

2.本次活动内容可重点聚焦于思想引领、党团建设、安全教育与学风建设,也可聚焦于文化建设、职业发展、志愿公益、创新创业劳动教育等,形式不限;

3.活动富有一定特色,可操作性强。

三、开展时间

开展时间为202310-202312上旬

四、实施过程

1.申报立项。班级需填写《法学院班级品牌活动立项申请书》《法学院班级品牌活动立项申请汇总表》,并将文件命名为“班级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的形式,于1022日前发送至sdulawschool@163.com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交流会,对项目进行指导,确定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00元)与普通项目(资助额度500元)并公示。

3.项目开展。班级围绕活动主题,实施开展相关活动。

4.中期推进。学院组织辅导员对活动进行检查,确保活动进度。

5.总结结项。班级进行总结结项,并汇编结项成果材料。学院将组织结项审核,设置一二三等奖并公示。

6.集中展示。班级将开展活动过程中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展示。

7.经费报销。根据结项结果,进行经费报销。

五、活动要求

1.结合社会发展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需求,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班级同学积极性,把活动办出水平、办出品牌。

2.过程中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3.过程中应做好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向学院平台、学校平台、其它官方平台等宣传投稿,并定期整理班级活动成果。

4.厉行节约,注重实效,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保存凭证,以便后期报销。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