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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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5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大学生的学习和践行活动,继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响应配合学校“‘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学生成才大讲堂”宣讲活动的开展,法学院特此举办本次“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

二、活动内容

鼓励各类学生典型将自己的经验、收获、感受整理成文章,分享给身边同学。文章内容要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源于自身经历,贴近学生实际,能够让其他同学从中获得启发和帮助。具体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宣传类:在自觉践行“三个倡导”、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方面的收获感想;

(二)个人成长经历类:在人格培育、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等不同领域中的经历经验;

(三)先进典型事迹类:在日常学习、生活、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学生典型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要求

(一)内容充实,健康向上,内涵丰富,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文字精炼,字数在2000字以内为宜。严禁抄袭,抄袭情况一经核实,取消其评奖资格。

(二)格式要求: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居中;作者班级、姓名用四号楷体,居中;正文用四号仿宋,单倍行距,A4纸竖向,页边距适中。

四、活动安排

15231700前,请将电子版征文发送至邮箱sdulaw33@163.com

25月下旬,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公布。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毕经天 17865192892

17865193216

1786519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