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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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在本科生中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和安全工作,规范住宿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行为,推进文明宿舍、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学院和谐稳定发展,经研究,学院决定对本科生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住宿本科生、政法干警二学位

二、检查时间:洪家楼校区5月9日下午2点

兴隆山校区5月7日上午9点

三、检查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宿舍内零乱、乱堆杂物、私自拉挂床帏;吸烟、使用明火、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公寓;留宿外人、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私自加配和调换门锁、擅自移动和损坏公物;酗酒饮酒、饲养宠物等安全隐患。

本次集中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物品规整:个人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具、室内公共物品摆放规整有序,不在楼道等公共区域摆放物品。

(2)安全有序:宿舍内无吸烟现象,不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拉挂床帏、无不安全用电行为和其他安全隐患。

(3)房间洁净:宿舍装饰简洁、美观、大方,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床铺、地面、桌椅、门窗及屋内相关设施整洁干净,无垃圾和杂物积存,室内无异味。

四、有关要求: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基本场所,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学生基本素质的体现。各年级同学要高度重视,各班级应组织学生班干部对宿舍卫生和安全纪律开展自我检查,避免走过场应付学院检查,要切实推进提高宿舍卫生和安全纪律的实效。

此次集中检查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走进学生宿舍,逐一排查宿舍卫生和安全用电,对优秀宿舍学院将授予“法学院文明宿舍”的称号;对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如违反学校规定,使用明火、违章使用电器等学生,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法学院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