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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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2020-2021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团队评优:9月22日 晚19:00

个人评优:9月23日 晚19:00

三、活动形式

腾讯会议

具体会议号于群内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答辩会

1.材料报送

各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包括:《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社会实践报告》(无固定模板)、《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并于9月17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sdufxyshsj@163.com,邮件主题为“暑假社会实践+团队名+队长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按弃权处理。

其中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不少于8000字,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

2.评选流程:

(1)请各参与评优团队的队长在9月17日之前加入“法学院2020—2021暑期社会实践队长通知群”(群号:216788550),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项目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9月22日(周三)19:00。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答辩会

1.面向对象: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同学。

2.评选流程:

(1)请各参与先进个人评优的同学在9月18日之前加入“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通知群(群号:964703077),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参选同学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经历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9月23日(周四)19:00。

(三)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推荐参评的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字数不少于8000字。学院将择优推评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五、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暑期“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暑期“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百廿今回首,寻访筑梦人”迎120周年校庆专项、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宣讲团”暨“学习四史 葆有初心”主题宣讲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同时,2021年寒假“青鸟计划”社会实践专项、2021年寒假“希望小屋·山大担当”社会实践专项以当时工作通知为准进行核定,另行通知。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实践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 “【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sdushsj2021@163.com

具体通知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http://www.youth.sdu.edu.cn/2021/0908/c333a44279/page.psp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杨同学:13176688313

袁同学:18265539309

杨同学:15911227258

文/杨康宁、杨四樑

审核/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