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 在《中国法学》编委会扩大会议上,杂志编委、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校长徐显明教授就杂志办刊工作作了发言。徐显明教授认为,一份好的杂志,第一是它的品位,这是在业界当中的评价。第二个是特色,学科特色、学术特色,包括历史所形成的和其他刊物不一样的地方。第三个是风格,《中国法学》应该办出自己的风格。
《中国法学》曾经组织过一些大型的学术讨论,这个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杂志应组织发起一些前沿问题讨论,大型讨论,更具有权威性。这样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刊物在学界、在社会上的影响,将会进一步提高杂志权威性。
徐显明强调,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法学,取决于法学的繁殖,我们的理论体系是否能够得到承认。中国法系怎样重造以后再生,这是我们当代法学界的一项任务。荀子讲有法依法行、无法以类举,“类举”这个词,法学界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都研究过,它既不是类推,也不是无罪推定,这个思想到唐律就演变成为法律条文,“举重明轻,举轻明重,其应出罪举重以明轻”,比如夜入人家,登室杀人而无罪,这是唐律里边的规定。晚上到了人家杀了人不算有罪,有人问,如果没有杀死,杀伤了怎么办?那当然就是无罪。立法已经举重了,杀死了都无罪,杀伤当然无罪,这就是举重以明轻,这叫做其应出罪。反过来其应入罪,举轻以明重。骂父母、祖父母者要刑,如果不是骂,而是动手打伤了父母,怎么办?那更要刑了,这就是举轻以明重。这是中国人的法律,这是唐律很伟大的地方。
徐显明指出,我们这些概念到现在还没有被世界所知,我们要走出去,应该以我们的理论形态,以我们自己独特的文化走出去,这才能最终形成中国风格、中国特色。所以中国法学在世界上应该有我们的独立地位。理论自信当中,我们不光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还应该自信我们的法学、自信我们自己的中华法学文化。
来源:法制日报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