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由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上海师范大学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全国高校及新闻出版界的专家学者60余人。我院武树臣、林明、傅礼白教授,马建红、魏治勋副教授以及2014级博士生林丛、2013级硕士生杨超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届年会的主题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与当代法治建设”,与会学者就同这一主题相关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交流。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林明教授在开幕式中致辞;会长武树臣教授做了题为“从古文字探讨‘礼’‘法’‘刑’的起源”的主题发言;魏治勋副教授在第二单元做了题为“近代‘救亡叙事’中的新法家法治意识形态及其问题”的发言;秘书长马建红副教授在会议闭幕式上对承办方表示感谢并部署了明年年会的筹备工作。
林明教授在开幕式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汲取中华法律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中华文明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因此对历史的借鉴就显得至关重要。同时,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之间如何实现合理承接,传统文化之中的现代价值如何被继承、转化则是当前法律史学界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武树臣教授在主题发言中详细论证了“礼”“法”“刑”“德”“仁”的文字学起源。他指出,“礼”有三个古字:其一为“ ”,其中的“О”是射箭工具“琮”;其二为“而|”,“而”是战利品的象征,“|”则代表绳索;其三为“豊”,其中的“丰”代表一串琮,是玉的象征。礼源于战争而终于法。“法”有三个古字:其一为“灋”,其中的“去”与“夷”均表示弓矢符号,与诉讼证据制度有关;其二为“佱”,上面的“夳”实为“仁”字,表示两个人,下面的“止”字则表示“履行”和“禁止”;其三为“讞”,与虎图腾有关。法源于婚姻而终于礼。“刑”的古字则为“井”,最初为文身工具,以杜绝同姓不婚,是文明的标志。刑源于文身而终于罚。“德”的古字为“ ”,其中的“臣”表示以弓束缚;德源于战争而终于仁。“仁”的古字则有“仌”“夾”“兒”等八个。它们都是“仁”字产生的文化基础,而重文符号“二”的使用是“仁”字产生的技术条件。此外,“太”字的原形是二人抵足而眠,反映了东夷民族的风俗习惯,因而“太极图”实际上是“人极图”“仁极图”。仁源于风俗而终于礼。
魏治勋副教授在发言中介绍了新法家的思想、缺陷与贡献,他认为,在“救亡”的近代历史考察当中,新法家以及其所提出的“新法治主义”难以适应近代中国“矛盾现代性”的内在逻辑,并且无法承担起构建完善的法律意识形态的任务,故而其很快衰落并最终湮没无闻。但他们承袭与弘扬的法治主义、改革为先以及面向未来积极筹划的精神则在当前“法治中国”的语境下具有重要意义。
在会议闭幕阶段,秘书长马建红副教授对年会中各学者精彩的发言与激烈的讨论感到欣慰,充分肯定了承办方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为本次年会做出的贡献,增补了副会长与常务理事的名单,并对下届年会及专题研讨会做出了精心安排。
我院博士研究生林丛、硕士研究生杨超分别以“《风俗通义》与东汉礼制之反思——以《愆礼》《过誉》中所载事例为基础”“隐去的王位:‘春秋三传’的礼法论证风格——以隐公元年即位阙文为例”为题进行发言,得到与会学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