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学者风采讲坛以线上形式成功举办,法学院崔立红教授以“《民法典》中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规则之解读”为主题进行了精彩的报告。本次讲座由菲律宾环球360官网王笑冰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彭哲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崔立红教授概括性的介绍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国内与国际“面孔”。首先,对《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正案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国际上两大法系对此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成文法认可知产侵权惩罚性赔偿,但大陆法系国家对此采取填平原则并排斥惩罚性赔偿。
崔立红教授从知识产权侵权之侵权特点、经济理性、其他理性三个角度分析了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阐明了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后,崔立红教授对知识产权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以及客观要件进行了分析。要适用惩罚性赔偿,行为人主观要件必须是故意,并具体列举说明对故意(恶意)、非故意的相关情形;侵权客观方面要达到情节严重,也即客观考察行为人外在手段方式及其造成的后果。崔立红教授通过案例解释了“情节严重”的内涵。并指出知识产权侵权要适用惩罚性赔偿,主观故意、情节严重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对于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崔立红教授指出确定惩罚性赔偿基数主要采用三种计算方法: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法定赔偿作为单一模式,不进入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序列,并且与惩罚性赔偿进行了对比区分。随后,崔立红教授以普利司通诉梁山水浒轮胎注册福力思通商标权纠纷案与小米诉中山奔腾商标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案、平衡身体公司诉永康一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案等详细展示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最后,崔立红教授指出在我国现阶段累积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要坚持谦抑性原则,避免惩罚性赔偿的泛化甚至滥用。
与谈环节,彭哲副教授指出,民法典此次规定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主观要件的“恶意”与“故意”之争,期待在将来得到很好的解决。最后,主持人王笑冰宣布讲座结束,此次知识产权主题的讲座历时两小时,内容丰富、令人受益匪浅。
崔立红,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现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山东省版权教学与科研基地,主任。山东省网络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济南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济南、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文编/扈梦真
审核/崔立红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