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关于2019学年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的预通知》,学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时间、地点及分组名单
详见附件(附件1;附件2)
二、开题报告提交要求
(一)电子版开题报告
1、命名方式:“学号+姓名+论文方向”
论文方向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诉)、诉讼法学(民诉)、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2、各班以附件1(青岛)、2(济南)中的答辩小组为分组,依次将各位同学开题报告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打包整理。12月2日前发送至201794900016@sdu.edu.cn邮箱。
(二)纸质版开题报告
1、青岛校区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其中全日制非法本行政班二合一),以附件1(青岛)中的答辩小组为分组类别,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于12月2日送交纸质版(一式七份)至研究生办公室N106。
国外交流和赴厦大访学情形,委托其他同学代为报告的,12月2日提交开题报告时,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2、济南校区硕士研究生:12月14日到校后,以班级为单位,以附件2(济南)中的答辩小组为分组类别,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送交纸质版(一式七份)至逸夫法学楼110。
(三)系统提交要求
硕士生应开题结束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相关信息(培养管理2016—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
三、其他事项
参加开题答辩的同学在本人答辩过程中,应自行或者委托同学做好专家对开题报告的评议记录:(1)对选题依据、预期思路或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及创新性的评价(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为确保内容完善、字迹工整,可当场记录在草稿纸上,后期整理到《开题报告》的相应位置。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