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每年有四次毕业和授位机会,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我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2020年3月毕业和授位的具体通知如下:
1.系统申请的时间是12月20日—12月23日,有意向申请毕业的同学务必把握好时间,不要错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项目中已详细写明毕业申请的环节(详见附件2: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流程),请认真查看。
特别提示:
(1)已提交过毕业申请,不论在后续哪个环节遇到问题而未能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都需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2)学位申请人员要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均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均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将与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一样,均被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2.博士研究生系统申请后,请将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科研情况奖励表于12月24日前交到院研办106房间。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中所填写的科研论文原件及达到毕业要求论文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封面,作者所在目录页、正文)。其中发表的达到毕业要求的论文须附检索报告(检索时需携带达到毕业要求的论文原件,自行到学校图书馆进行检索)
(2)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具体规定本人可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特别说明:根据毕业申请人培养方案情况,按照学校的严格要求,将对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公示,所有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均会出现在管理系统中。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均可登录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功能中进行查看。请本次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
关于毕业资格审核方面问题请咨询0532-58630519(张老师)
关于答辩、学位方面的问题请咨询0532-58630515(王老师)
附件: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流程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